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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。
(二)监督检查各单位、各专业安全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。
(三)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条件、设备、设施、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。
(四)监督检查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用情况。
(五)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情况。组织、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。
(六)负责组织起草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文件,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。
(七)负责企业安全信息管理和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工作,定期分析和预测企业安全生产形势,研究、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。
(八)负责组织、协调各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,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。
(九)负责组织、协调企业安全教育工作,督查、管理、考核、指导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。
(十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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